《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江苏省整改方案》明确的第六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,根据《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》,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问题
针对南风盐化工淮安元明粉有限公司批建不符问题,淮安市将其纳入2021年上报整治提升名单。根据江苏省化工企业整治要求,生产元明粉的企业必须通过安全环保升级改造方能保留,但该企业2021年以来未进行安全环保升级改造,现场跑冒滴漏现象明显,大量次品无水硫酸钠露天堆存,淋溶液横流。进一步调查发现,该企业批复生产规模为年产元明粉10万吨,但2021年和2022年产量分别达21万吨、23.3万吨。
二、责任单位
淮安市委、市政府。
三、重点措施
(一)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,落实停产整改要求。
(二)完善雨污分流系统,开展雨水排放口、回水注井口规范化整治,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;对生产设备及管道泄漏点进行排查检修,严防跑冒滴漏;规范次品无水硫酸钠存储方式。
(三)严格落实《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》有关要求,对照排查企业存在的问题,制定具体整治方案,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并验收。
(四)在全市开展元明粉生产企业专项排查,加强日常监管,建立长效机制,严禁超产能生产。
四、整改目标
严格落实化工企业整治要求,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。
五、完成情况
针对南风集团淮安元明粉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,已对该公司处以罚款。企业于2024年2月7日开始停产,开展内部检查维修;3月11日,经企业总部同意,关闭南风集团淮安元明粉有限公司地面元明粉生产线。目前,企业锅炉、盐硝生产系统、2000kVA外用电变压器已停止运行;部分生产设备管道已拆除;现场物料基本清理完成。全市深入开展元明粉生产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,排查问题已完成整改。
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)向淮安市委、市政府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17-83672428。
电子邮箱:hahbdcc@163.com
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
2025年1月3日